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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局的物流配送中心,隶属于延安邮区中心局,它是在原有邮政直运车队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其实,这种机制里面蕴藏着一个发展物流业务的有利条件,即延安局可以借助邮区中心局功能较强的运输力量,进行延安市局区域内物流业务“利载”,从而降低该局物流配送运营成本,走出一条“低成本扩张”的物流业务发展道路。
物流“利载”业务是指邮区中心局可以利用邮车往、返程的空余容间,为沿途各县局提供物流业务的运输和配载。它可以提高邮车的经济运行效益,有利于干线沿途各局区域内物流市场的开拓。
中心局可以根据当地区域物流市场资源、邮运车辆频次和经转市县局数量范围等因素,科学合理地下达所辖县、区局物流“利载”业务收入计划,以实现将物流配送中心与传统邮运实物网有机结合的战略目标。
辖区内的各局物流“利载”业务市场开发,要重点拓展低频次、多批量、附加值高的厂家、商家物流市场,各县局可以依托市县局组开的区间邮路,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做大做精区域物流业务。
各县局物流“利载”业务市场,原则上由地面县、区局负责开发,如地面局能力有限,可由市局协助进行开发,对物流“利载”业务市场开发工作,各县、区局应给予高度重视,并结合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尽快制订措施,分解落实,以确保本局物流业务“利载”计划任务的完成。
中心局物流“利载”业务的收寄、运输、经转、投递等业务环节运作,可以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执行;物流资费可以比照《邮政大客户资费优惠标准》收取。
在做好物流“利载”业务量、收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实行分级结算。物流“利载”收入分配办法,是按营销局35%、运输局40%、终端投递局25%的比例,来进行分配,涉及多层次经转的,具体分配办法是:1.一次结清。能结算到中心局或县局的,由市局物流中心直接结算到中心局或县局。2.两次结清。经转环节在两个县局以上的(含两个县局),全部运输结算收入(物流收入的40%)按经转环节的次数,进行平均分配;终端投递费,结算到所辖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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