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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 |
| 电子信函 | | -- | | 业务介绍:电子信函是利用邮政特快专递通信服务网点和电信传输手段,传递真迹书面通信和信息(包括文字、符号、图象等)的一种现代化通信方式。 准寄范围:电子信函准寄各种文字印刷品、手写或绘制的信函,文件、稿件、合同、图片、图表及一切适于传真机传输的信息材料。利用晒图方法晒制的图表、图像;有反动、淫邪和有伤风化内容的以及注有“机密”或“秘密” 字样的文件资料;万国邮联和我国邮政规定的禁寄品。 规格要求:电子信函邮件的标准传输面积为每页297毫米×210毫米(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A4尺寸)。每页4边应留不小于10毫米的空间,每页字符数量不限。但汉 字最小以五号字为限;外文字符以普通外文打字机字体为限;点和线最细不少于0.3毫米。电子信函邮件的传输仅限黑白两色(全彩色传输业务暂不办理),寄件人所提供的稿件用纸应当洁白,不得有折叠痕迹,稿件应用黑色、蓝色书写或打印。稿件上如需附印印章时,印 记应盖印在不影响文件清晰度的位置上。寄件人寄发的电子信函尺寸应符合规定标准,超过标准的,应由寄件人自行按规定尺寸进行分割,并标明传输页的顺序号码。 交寄方式: 1、到邮局营业窗口交寄:用户可到办理此项业务的邮局交寄电子信函。随到随发,稍候片刻,即可知道传输结果。 2、上门揽收:拨通用户所在城市邮政速递部门的服务电话,邮局将按用户的要求派专人专车上门揽收服务。 3、用户机上寄发:对于使用邮资记帐总付的用户,如果同时自备有三类传真机,可直接从机上向当地邮局的传真机上寄发电子信函邮件。 领取方法: 1、利用特快专递邮件投递方式投递; 2、电话通知收件人到邮局窗口领取; 3、由国内电子信函接收方邮局的传真机转 发至收件人的传真机。 4、国内电子信函的投递方式由寄件人在交 寄邮件的同时,选择投递方式。电子信 函接收方邮局根据寄发局传真机上传输页上划定的投递方式投交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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